各司法所、各村(社區)、各村(居)委“法制副主任”、各村(居)委“法制副主任”助理:
為推進我區村(居)委“法制副主任”工作,按照工作安排,我局決定開展2022年下半年村(居)委“法制副主任”工作考核,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考核時間
2022年12月份。
二、考核對象
大亞灣區村(居)委“法制副主任”。
三、考核內容
大亞灣區村(居)委“法制副主任”履職情況。
四、考核步驟
(一)村(居)委“法制副主任”自評階段(12月9日前完成)
1.各村(居)委“法制副主任”對照《惠州市村(社區)“法制副主任”工作管理辦法》中的工作職責(詳見附件1)進行自評,并將相關工作情況如實填寫至《大亞灣區村(居)委“法制副主任”工作考核表》(詳見附件3);
2.各村(居)委“法制副主任”要做好一村(社區)一法律顧問系統的日志錄入工作,核對是否完成每季度至少開展1次法治講座,每個月至少到村(社區)值班1次的要求;
3.至少提交一份服務村(社區)過程中發生的典型案例,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以案釋法(包括人民調解、法律援助等)、法治宣傳、法治創建等(案例模板詳見附件2)。
(二)村(社區)考評階段(12月13日前完成)
各村(居)委“法制副主任”將《大亞灣區村(居)委“法制副主任”工作考核表》送至掛點村(社區)接受考評;各村(社區)要根據“法制副主任”服務情況,如實填寫滿意度和工作意見并蓋章,此意見將作為調整和考核“法制副主任”的主要依據。
(三)司法所初評階段(12月15日前完成)
1.各村(居)委“法制副主任”將《大亞灣區村(居)委“法制副主任”工作考核表》報送至司法所接受考評;各司法所通過查閱講座臺賬和一村(社區)一法律顧問系統等,綜合對村(居)委“法制副主任”的履職情況進行打分和提出意見,并填寫完畢村(居)委“法制副主任”考核評分匯總表(詳見附件4),連同附件3一起報送至區司法局;
2.各司法所對本轄區村(居)委“法制副主任”工作完成情況及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認真總結,并形成書面報告報送至區司法局。
(四)區司法局綜合考評階段(12月16日前完成)
1.區司法局對澳頭、西區、霞涌司法所工作情況進行檢查,并對照考核標準對村(居)委“法制副主任”履職情況進行抽查;
2.區司法局匯總形成大亞灣區村(居)委“法制副主任”考核總結,并報上級司法行政部門備案;
3.區司法局結合考核結果,調整村(居)委“法制副主任”隊伍,完成該階段村(居)委“法制副主任”補貼的發放工作;
4.區司法局牽頭落實整改村(居)委“法制副主任”工作存在的問題。
五、工作要求
要按照文件高標準、嚴要求開展落實好2022年下半年村(居)委“法制副主任”考核工作,嚴格按照檢查標準,公正、客觀評價村(居)委“法制副主任”的工作績效,爭取考核分值體現工作成效,體現工作差距,為財政補貼以及村(居)委“法制副主任”隊伍調整提供重要的參考依據。
附件1:村(居)委“法制副主任”工作職責.doc
附件2:典型案例文檔格式.docx
附件3:大亞灣區村(居)委“法制副主任”工作考核表.docx
附件4:大亞灣區村(居)委“法制副主任”考核評分匯總表.doc
大亞灣區司法局
2022年12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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